7月29日,《闽南日报》刊发文章《漳州市自然资源局着力提升干部职工学习能力、服务能力、执行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五项能力”》,介绍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在低效用地再开发、“拿地即开工”、不动产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前期策划“会商平台”建设等方面工作举措与成效。
全文如下
在全国首创土地供应与工程项目并行审批,拉开“拿地即开工”改革序幕,目前“拿地即开工”建设项目总数达到132 个、 面积605.2万平方米;
创新机制化解不动产办证历史遗留问题,成功化解40909套房屋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了市属国企10处资产、古城11个地块109幢房屋的办证难题;
创新低效用地盘活路径,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再开发低效用地达311宗、面积1226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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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地即开工”福建正德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计划建设二期智能包装彩印项目
多个“创新”的背后,是市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上级精神,着力提升学习能力、服务能力、执行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五项能力”的生动实践。
01 破解民生难题——在担当作为中大胆创新
住房作为民生之要,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不动产权证办理难成为不少市民心中的痛。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尤其考验干部的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不动产权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在全面摸排、反复研究的基础上,率先出台《市区房地产项目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意见》,为问题解决提供了政策依据。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建立联动机制,汇聚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力量,推动问题逐年化解;
2022年,出台《关于解决市区房地产项目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零”活动方案》,开展集中处置行动;
2023年,市政府调整充实市区不动产权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集中处置协调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领导小组力量,持续推进解决市区不动产权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针对不动产权证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难题,我市创新性地提出了“权责分离、要件置换、先证后缴”的化解机制——
权责分离,将开发商的违法行为与无过错购房人的权益进行剥离,依法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启动司法程序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
要件置换,在法定框架下,综合运用第三方鉴定、司法介入、政府背书等方式,解决要件缺失问题,让办理程序顺畅无阻;